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〔2025〕187号)、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文件精神要求,为做好2025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广泛宣传动员
各学院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,在开展常规宣传的同时,充分应用新媒体平台,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及学校的各项资助措施;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敢于面对困难、勇于克服困难的先进事迹,帮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和决心。
2、认真组织评审
各学院要按照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皖财教〔2023〕508号)等文件要求,依据《合肥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(校字〔2025〕47号)认真组织评审,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和程序。
国家助学金(不含退役士兵)等级分为2500、3500、5000元三个档次。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,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。相关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3、及时准确报送
所有表格使用规定表格,见附件2、附件3。各学院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后,请于10月15日前将《合肥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及《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3)纸质版报至学生工作部,并将《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3)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202503069@hfit.edu.cn,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学校评审工作。
4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学生资助政策的有效衔接
对脱贫家庭学生(原建档立卡学生)原则上认定为“特别困难”,给予国家助学金最高档资助(占用国家助学金名额)。对烈士子女、城乡低保家庭学生、特困救助学生、孤残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重点保障人群实现应助尽助。
附件1: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表
附件2:合肥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
附件3: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
学生工作部
2025年9月26日
